6月29日,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草原出現了幾十輛車組成的拍攝草原馬的車隊。車隊以6輛白色越野車為首,另有二三十輛車緊隨其後。在現場,人們看到有兩名身穿蒙古袍的牧民趕著馬群,迎合攝照者們的需求。經調查,車隊共17輛越野車,其中4輛為公車,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前副主席、政協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副主席等人。
  與打牌、搓麻、酗酒、桑拿相比,攝影、繪畫、收藏、旅游蘊涵藝術成分,陶冶情操,增長知識見聞,本來是人生中的高雅之事。無論是現任官員還是退休官員,也無論是官員本人還是官員家屬,發揮自己的藝術才能、培養自己的高雅興趣,不單是個人自由,而且也是一件可喜可賀之事,應當予以倡導和鼓勵。然而,近年來一些官員及其家屬在追求自己高雅愛好、揮灑自己藝術個性時,卻屢屢利用職權以牟取私利、張揚特權,或公車私開、或公款私用,甚至弄虛作假、貪污受賄,以違法手段獲取名和利。
  這種把高雅情趣、藝術愛好變成庸俗之風甚至違法之事的屢屢發生,固然有下屬和相關人員拍馬溜須、投其所好的原因,但其中也不乏一些官員及其家屬特權思想和貪欲念頭作祟,自覺高人一等,自視非同一般,在任何時候、乾任何事情都不忘顯氣派、抖威風,時時處處把自己凌駕於普通百姓之上。為了滿足一己興趣,不惜興師動眾,勞民傷財,把黨紀國法拋諸腦後,使本來高尚雅緻的事情也變得庸俗不堪。
  “八項規定”的出台,對官員們提出了更高的標準;政治文明的發展,也日益要求執掌公權者牢固樹立公私分明的觀念。公是公私是私,涇渭分明,互不牽扯,應當成為各級官員必須具備的認知和實踐。像上述退休官員、現任官員一起浩浩蕩盪開公車去“拍馬”,是與黨紀國法和現代政治文明背道而馳的行為。
  杜絕雅事中的違法亂紀行為,首先應當清除官員頭腦中的特權思想,明白手中的權力只能用來造福百姓。其次,應當大力整治官場上的庸俗之風,使拍馬溜須、投機鑽營者無地自容。此外,還應當強化群眾監督,使這種慷公家之慨、謀個人私利的行為成為過街老鼠,一旦發現就人人喊打,直至被追究責任。
 
(編輯:SN14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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